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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戀愛也可以在一起一輩子,那幹嘛需要婚姻。因為婚姻是種承諾與認定,也是種責任。每個男人都該想想,ㄧ個女人為什麼要為了他拋棄其他追求者而選擇他,更應該去想想,為什麼我們要懷胎十月經歷生產的痛只為了幫他生小孩,女人在婚姻裏先低頭就輸了,他可以精神出軌,同樣的女人也可以!

在整個過程中,我先是驚訝認為我的那個他是不可能這樣待我,真的,從沒想過。當我發現時,開始感到憤怒他的不忠,過後傷心、難過、每天以淚洗臉,把自己弄得狼狽不堪,甚至自責,覺得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。我曾低頭認輸,放下尊嚴哀求他、挽留他,到後來的絕望,寧願選擇自舔傷口。因為你妄想可以從他那裡得到任何的安慰。告訴自己必須堅強,因為只有自己站起來才能走出那傷痛。找回以前快樂的自己。

現在的我已經看開了,也已經放下了,心也沒有揪著揪著痛了。是我之前太過於執著了,也確實無法割捨那個曾經那麼相信愛情的自己。有人說:我恢復也太快了,可是我變成喪屍的時間也確實不長,可那一段時間也足夠我憔悴,也瘦了許多!遇見我的人,看到我都心疼,都覺得一定發生了什麼大事,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狽不堪!可真的有那麼明顯嗎?要在這兒大聲告訴關心我的家人朋友,我很好,真的!失去了愛情並不代表失去所有!一切都夠了,到此為止!

現在的我並沒有離開他,不是因為不捨,也不是因為對他還存著希望,更不是因為還愛著他。我只是把重心移到孩子身上,只要小孩健健康康,快快樂樂的長大就好。不用離開也是可以享受自由的生活。該痛心的不是我,是他!想問他:丟了我,你会心疼嗎?你錯失了珍惜我的機會,丟了真的找不回來了。世界那麼大,曾經的我對你如此的好,那是你的驕傲;人心如此的小,曾經心裡滿滿裝的都是你,也是你的自豪。曾經的我把你看得太重,即使滿身傷痕也不肯把你丟掉。這一切就在那句[曾經]化為句點,夢該醒了,做多了顯得自己更沒有價值,一切的假象都該灰飛煙滅,你再也找不回之前的我了。

一個聰明的女人會這樣想:
第一:為啥我要自討苦吃,獨自一個帶大兩個小孩,小孩他也有份,請對自己的小孩負責。記得曾問過他,為啥要生小孩,因為公公要!十月懷胎、生產的痛、不是人過的一個月坐月子時期、照顧小孩,種種的一切不是男人可以體會!等孩子長大,我會帶著他們離開,因為他爸跟他紅粉知己說:根本不想要他們!我會對你說:謝謝幫我養大孩子,知恩圖報這一點我還是有的。

第二:為啥我要成全他,成全他們!他想要獨自一個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想都別想!你是躲不過孩子的鬧心,大家一起承受吧!

第三:我要出街可以隨時走人,想去哪兒就去哪兒,孩子就留給他顧!有哪一個不想過著無憂無慮、自由自在的生活,因為心中有責任,所以必須捨棄!通常女人當了媽媽後都會改變思維,把所有重心都放在家庭。而男人永遠都不珍惜為他付出一切的唯一傻女人。

第四:家裡的一切開銷,包括孩子和我的開銷他本該負責!我鑽的錢我會自己花,至於他的錢,放心我會幫他花!

因為人生本是一齣戲。他的演技真的是一流,也太會演了。起初我真的害怕我演不下這齣戲,我覺得是應該慢慢的習慣在這虛擬的世界裡,扮演著各種各樣的角色。今天是個小女人,明天變成大女人,後天成了潑辣女, 順著、逆著、關心、冷落、高傲等等。你虛情我假意,大家各自打著自己的算盤。彼此之間已沒有真心的對待。我曾付出我的真心,可得到的卻是無情的回報。再也沒有愛了...

以前的我不敢忤逆,都順著你的意思,發個脾氣都會覺得內疚。現在的我只有心中不願,很對不起,我會對你說不!再也不用看你的臉色,不敢發脾氣。奇怪的是,發完脾氣完全沒有內疚感。不要奢求我會向之前那樣對你,也請你自己覺悟,我的好不是你理所當然可以利用的,我的善良不是任你任意糟蹋,我善解人意也不會用在你身上了。知道你生氣,你也別太會憋了,會憋出病來,因為一切都已經變得不在乎,你在我心目中也只是一個過客罷了!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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